【KONTIM | 20:00】暂时没有想到名字的乡村爱情故事「上」

 @Clarinette 艾特下一棒老师


梗:大概不是一个甜蜜的爱情故事,大概也没有乡土氛围,提姆带着巴特独自生活在村子里面,康纳在两年前去了外乡挣钱就再也没有回来,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跑了,反正提姆寡夫的身份吧就在村子里面流传出来,直到回乡探亲的大学生康回来了。

Cp:kontim,康纳x提姆,超蝙

分级:nc17

乡村爱情故事au

 

提姆已经独自带着巴特生活在村口的小屋里有两年了,两年前,康纳兴致冲冲带着几件衣服,背上行囊就出去和那些蛇头们挣钱了,他许诺要给提姆一个更好的生活,所以他要出去挣钱,挣大钱,创造优越的物质条件,给提姆和他们从别家收养来的小孩巴特,一个更好的生活。

 

这件事情其实是有些不切实际的,但是提姆没有说什么,他总不能说外面的世界没有那么好玩,让康纳安心呆在村子里面吧,他明显不能,而是满心祝福他的丈夫,在外面一切平安。早点回来,他和巴特都会在这间小屋里面等着他的丈夫,可惜这么一等就是两年。

 

两年里面,无论怎么样,提姆都没敢搬离这间屋子,哪怕隔壁哥谭村的地主老爷布鲁斯韦恩让他的三儿子回他那里去,提姆也不肯,他一直固执地要等康纳回来。

 

没有任何人回来,甚至于连一个见过康纳的同乡都没有,就好像是消失了一样,所以存在里面都在说,其实康纳早就不知道死在外面什么地方了,不然为什么不肯回来,丢下父子两个人在这里,提姆是个读书人,也经不得那么多暴晒雨淋的农活,所以他就是帮自己的丈夫家族里面做点事,稍微帮衬一下,好养活两张嘴​。

 

克拉克其实很早就想让提姆回去了,回到韦恩家去,怎么着也比一个人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小孩来的实在,但是提姆脾气倔,只好时不时以自己长辈的名义,邀请提姆属于的康纳这一系旁支,常来主屋坐坐,吃吃饭联络一下感情。

 

而布鲁斯因为长时间看不见自己的儿子和小孙子,也常常跑到克拉克的家里,美名其曰是来联络两个世家的感情,实际上就是借着这个机会在这个地方见见自己心疼的儿子,这样一来二去,克拉克和布鲁斯居然产生出了别的感情,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。

 

这种日子本来应该一直下去,提姆却有种马上要发生什么的预感。

 

2、

 

“康,你会在这个地方留多久,一个月还是像上次一样就呆几天。”克拉克把自己家的考出去的娃子从城里接回来了,康刚从大城市坐飞机飞回来,他是全村少有的几个成功考出去的孩子,在肯特这个家族里也是荣光大事一件,所以现在的家族主要负责人克拉克才会这么主动去接待他。

 

当然了,康其实小时候和他们的关系都不错的,说起来也是和康纳他们一起玩的青梅竹马,只是后来长进了,非要去读书,在县城里的重点高中成功考出去了,可给肯特这个姓争了一把脸。

 

“叔,我下个月底就要去准备工作了,所以大概也就在这里待上一个多月吧,前年回来匆忙,没有呆几天,这回我可要多呆两天。”康身上也是穿着时髦,一副大城市人的做派,做了一个当下最流行的卷发,看上去比村里小卖部电视剧里的那些明星还要更帅气。

 

“那就行,你在这呆久点也好,上次你回来的急,也没见到什么人,这下子可以认齐全一点了。”克拉克拍拍这个年轻人的肩膀,把他的话又附和了一遍,走到一个拐角处却意外撞见了正在低头和巴特说着些什么的提姆。


“别跑那么快。”提姆把头发绑在后面,扎了一个小揪揪,然后站起来,轻轻地推着巴特的后背,让他去和那些小朋友玩耍,他还没有收拾完今天的事情,无非做做归档和打扫祠堂而已。却在转身之后遇见了一个从来没有想到会单独遇见的人,“康”他小声地说了这个名字,大概有五年他都没有再能喊出这个名字。

 

“提姆。”康马上就认出来了这个男人,或许现在还是可以称呼他为男孩,是提姆,他同村的玩得最好的那个朋友。

 

“你们小时候玩的挺好的,不过康,你在提姆结婚那一年就搬去县城上学了”克拉克为这两个人介绍对方的境况,特别是提姆,看着他们从小长到现在的克拉克其实是希望康,这个提姆小时候的玩伴能说服他不要再独守在康纳身上,甚至连克拉克自己都不敢再保证康纳会不会回来,而提姆还很年轻,不能把大好的青春浪费在一个生不知道,死也不知道的人身上。

 

但是他们两个人身上的暗潮涌动似乎不像是克拉克理解的那样,还有一股暗流在水底下传递着什么,他们四目相对,然后提姆低下头去了,康追了上去,目光盯着低头可见的那个小小发旋。

 

“我还有事,叔,我先走了。”提姆没能听见克拉克的同意就掂着步子走开了。

 

克拉克叹了口气,在提姆走远之后才转头对身边的康说了这些话,“康,你要是有时间,就去劝劝提姆。”这能有什么办法,连提姆的父亲哥哥们都劝不动他,更别提是一个许久未见的青梅竹马。

 

康还注视着那个提姆走远了的方向,然后恍然大悟地才开始应合克拉克的话,“我知道了,我会去找他的”今天他回来了,比那个男人还要早一点。

 

3、


康喜欢提姆很久了,这件事不是一个秘密,但是至少只是流传在这一群小伙伴里面,那些不在他们小团体里混迹的大孩子们还真的就不知道这件事。

 

小时候康看上去还是蛮瘦小的一个样子,他和提姆在达米安出生之前都是这群孩子里面唯二小的存在,所以也没人肯带他们两个人玩,而康又因为从小就没有父母,你知道的就是那种孤儿总是会招到别人的非议。


康纳也没有父母,但是因为他是离主脉比较近的一支旁系,又长得强壮,是里面的领头角色,没有人敢对他怎么样,而康就不同了。

 

在提姆还没有跟着布鲁斯来这边的时候,康一直都是一个人孤单的呆在一个地方,而提姆在环视一周之后就成功瞄上了这个落单的孩子,而且,他也不喜欢那么热闹的环境,你要是真的让他去选择的话,他宁愿和康躲在树下睡觉,也不愿意跑到草地上玩什么老鹰捉小鸡的游戏。

 

康可以说是以一种受宠若惊的态度接待了提姆对他的示好,不过谁能够拒绝提姆呢,提姆小时候秀气地就像是一个女孩子一样,性子也是温温柔柔的,不像是一般男孩子一样,乐意去跑去跳,你给他一本书,他能给你在凳子上坐上一天。

 

他是那么的甜,即使当时还是一个小屁孩时期的康,就把他的心牢牢地俘获了,满心满眼都是这一个突然闯进他昏暗世界的男孩,康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,他也喜欢捉蚂蚱,喜欢玩水,喜欢又跑又跳,但是为了提姆,他咬着牙迎合着他,他怎么可以不喜欢看书。

 

就在康以为一直会这个样子下去的时候,发生了点小意外。

 

“提米!提米,你在哪里”康捧在一束花,红色的,是野生的月季花,康找了很久才凑齐的九朵,这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看的花了,他得送给提姆,但是他找不到了本来应该站在这篇草地上等着他的提姆。

 

远处传来一声尖叫,康攥紧手上的花束,尖刺扎破了他的手指,但是他没能注意那么多,跑过去也只看见了几个小伙伴都围在那里,康纳把提姆抱在怀里,提姆抽噎着把头靠在他的身上,他笨拙地开始安慰起提姆“不哭,不哭,我带你去看大夫。”而提姆赤裸的脚踝上有两个咬痕,是蛇。

 

康纳是里面的大孩子,他知道一些大人们说的如果遇见蛇要怎么办,比如要先把蛇毒吸出来,不能吞进去,一定地吐出来,他抓住提姆不安分乱动的脚踝,一狠心就把唇贴在上面,然后往外面吐着血,提姆在那里小声地哭着,康想去安慰他,但是想到可能会失去提姆,他整个人都绝望地呆在原地,像是被僵住了。

 

“我们去找阿福爷爷。”听说阿福是退伍军人出身,而且会一些简单的医疗手段,很多村里的孩子意外跌打损伤都会去找他。康纳背上提姆就往村子里面跑。

 

康被落在了后面,他看着康纳背着提姆跑远了,他感觉自己好像是要失去什么东西了,才注意到手上的花刺把他的指头都戳出了一道一道地血痕,他丢下了花朵,然后把手上的血都抹在了裤子上,干干净净但是很快又冒出了新的血痕,他没能管那么多,去追赶前面那一队人。

 

“没事,是没有毒性的蛇,只是咬伤了。”阿福认出来了脚踝上的伤口不是一条有毒的蛇咬伤的,只是给提姆清理了伤口上的杂物,简单包扎了一下。

 

他疼的喘气都喘不过来,紧紧抓着背靠着的康纳身上黑色的那件T恤,攥紧到手上都因为用力而发白,康纳用安慰小狗狗的方法顺着半长的头发摸下去,“没事了,不会死的,谢谢阿福爷爷。”他完全没有来得及管被惊恐的提姆抓伤的月牙伤痕。

 

“康纳,我怕,我腿疼。”提姆脚都僵硬了不敢乱动弹,但是还是强撑着坐了下去,把脚放在地上,然后不舍地松开了手上的布料。“我应该不会死了吧。”他紧张地问阿福。

 

阿福收起手上的那些家伙事,“没事,不会死的,下次憋屈那么偏僻的树丛里面玩,里面蛇虫鼠蚁很多的。”

 

就那件事之后康就发现了即使是和自己呆在一起,提姆也会忍不住看向康纳,会凑到康纳的面前甜甜地喊他康纳哥哥,甚至于到后来康纳也注意到自己这个乖巧的小弟弟,本来属于康和提姆的二人世界逐渐被另一个人侵入,又或者说康的位置逐渐被另一个人代替。

 

直到有一天,“我喜欢康纳,我觉得他也喜欢我。”提姆一边脸红了一片,一边这样对他的最好的玩伴说着。

 

“你喜欢康纳?”康面无表情,低下头摆弄着他们一起种下的月季花,只有一小盆,而且很快要枯死了,就像是康一样。

 

“我真的很喜欢他。”提姆难为情地不肯说出来。

 

“可是,康纳好像不知道会不会喜欢男孩。”康试图打消提姆的想法,“我没别的意思,就是,你看,康纳还是很喜欢和那些邻村的小女孩一起玩的,你怎么能确定康纳就会喜欢你。”

 

“就算他不喜欢我,我喜欢他不是才是最重要的吗”提姆反问了回去。

 

就算他不喜欢我,我喜欢他不是最重要的吗,康赞同了这句话。

 

没这么简单,也没这么难,康纳大概是对提姆很有好感的样子,所以他们很快就搭上了话头。

 

即使康再不愿意,还是在提姆成年之后的第二年迎来了提姆的婚礼,那一年提姆和康纳结婚,而康十八岁,考去了外省。

 

一晃就是三年,康也终于快要毕业了,于是他回来了。

 

4、

 

“你还记得我说过我喜欢你吗?”康捧着几朵好看的月季花就过来了,他对着提姆说着一如既往的话,在婚礼之前他就说过,现在他还是这样,不肯把自己的心思转移。毕竟十来年的好感和爱情也没办法几天甚至在短短几年之内都磨灭。

 

提姆并没有因为他的话而停下手里的动作,只是顿了顿,继续进行着手里的动作,“没有。”一句没有堵住了康的后续所有的话。

 

“没有的话,我可以现在告诉你,我喜欢你。”康反应的很快,他马上就对着提姆说着他心里面憋了很久的话。

 

“康,我已经结婚了,”提姆放下手里的笔,他没办法在写下去了,只好麻烦自己明天自己再辛苦一点了。他不想再理会童年玩伴,最好的那一个,在他的耳边示爱。转身收拾东西就准备回家。

 

“我知道,但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,说不定他已经有了新的家庭,说不定他已经死......”康在他身后紧紧跟随着,试图劝阻他,但是这样的言论让提姆皱眉拒绝了。

 

“康,我知道!我知道他没再回来了,但是不管怎么样,我已经和康纳在一起了,你不能,你不能逼我。”提姆关上门拒绝了康的跟随。

 

他的孩子此刻正熟睡在卧室里,小小的一个窝在床铺中间,这是他和康纳领养的孩子,他们都把这个孩子当做亲生的,现在也只剩下巴特还陪伴着提姆了。“巴特,我对不起你,我没办法给你更好的生活,更好的。”

 

他拥抱着自己的孩子,回忆着很久之前的生活,却不可避免地想起来了康,他很久之前就曾经猜测过康是不是对自己有一些超出了友谊的想法,最后还是自顾自地把他认定为朋友,一段比较刻骨铭心的友谊。

 

但是在那一天,他结婚的那一天,康来向他告别,同时告诉了提姆,他是有多爱他,爱了十年,却只能看着提姆和另一个在一起,康问过他,如果没有遇见康纳,如果当初康勇敢地说出来,事情会不会有些改变。

 

提姆回答不出来这句话,他不敢想象这个可能性,一切都不是一个必然结果,谁能保证如果当初在爱情的萌芽时期,康就和他告白了。提姆也没有办法说出他会不会还在那个时候爱上那个康纳。

 

当时他一颗心都放在康纳身上,所以他几乎只是稍微在脑子里停顿了一下,就选择了康纳,当时他马上就要和康纳结婚了,幸福触手可及,他沉迷在这种绚丽的氛围之中,哪怕是内心深处那个伸手的小男孩觉得他太过分了,他也没有停手,他拒绝了康。

 

并且毫不犹豫地说出了那一句话,“我从来就没有对你有过别的感情。”

 

这不能否认的,有点伤人,特别是对于一个爱上了他近十年来说的男孩。第二天康就走了,他甚至连一会也不肯停留,哪怕是跑出去做兼职,他也不肯多在这喜气洋洋的村子多呆几天。

 

5、

 

“巴特,叫叔叔。”康举着手上的吃的,是他从村里小卖部特意买的巧克力,听说是村里小孩最爱吃的零食,但是因为没啥家长会买,大概算是奢侈品的行列。

 

巴特歪着头看他,然后托着脸软软喊了一声,“哥哥好。”

 

“叫叔叔!”他才不要和提姆差一个辈。

 

“哥哥,我要吃巧克力。”巴特才不傻,现在的成年人都喜欢装嫩,喊叔叔才不会有人给他巧克力。

 

“叔叔!”

 

“哥哥!”

 

“算了,给你了。”

 

“谢谢哥哥。”巴特接过巧克力一溜烟就跑了。

 

康倒在草地上,呆在这里大概也有几天了,提姆好像是故意躲着他一样,基本上看不见人影,唯一的几次还是在主屋见到的背影或者是偶然望见的一双眼睛,又被他发现之后匆忙躲在碎发之下。

 

他大概猜到了为什么提姆会有这样的想法,因为康长得和康纳有些过于相似了,大概是因为有血缘关系,康纳和康小时候就渐渐长成了一个样子,长大之后眉目眼角就特别相似,虽然说大体上的气质都大相径庭,但是在康不笑的时候还是能偶尔窥见康纳的样子。

 

这一切都过于让提姆怀念了。所以哪怕是知道并不是他一直期盼回来的那个人,提姆还是忍不住窥视两眼,好像康纳还没有离开那样。

 

康有些愤愤不平,他做好了一切的准备,也尝试每一天都把自己和康纳的形象分开来,还是会偶尔让提姆看着他陷入了回忆的目光,长相这种东西还真的控制不住,所以康经常会在村子里,特别是还要出门的时候,带上自己的墨镜,尽量让自己和康纳的形象分开来。

 


ps:是个虐向的故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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